9月22日上午,公司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1号教学楼213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失职失责追究办法》文件精神。
会议由党总支书记王建兴主持。
为了更好的学习,党总支邀请了党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刘灿德重点释读了《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失职失责追究办法》文件。
在学习中,刘灿德将文件中的重点修改内容分章节如:在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坚持把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等高知群体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在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六条中,明确了入党申请人在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党组织谈话人的身份及内容;在第八条中党支部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等等,加以讲解。
在学习后,公司教工党支部书记郭增革、员工党支部书记于珊对于文件中的部分细节与刘灿德进行了详细地咨询。
王建兴指出,《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失职失责追究办法》是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在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实际后最新修订的文件,是学校适应党员发展工作新情况新特点的现实需要,希望理论学习组成员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以上文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宣传和贯穿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建设能够担当社会责任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邵彬指出,在全面学习理解的基础上,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根本要求,必须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责任,熟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等具体规范,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纪律规定,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